尊敬的客户,您好!
根据《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深入整治手机淫秽专项行动工作方案》(工信部电管【2009】672号)文件要求,自2010年1月“严格落实域名注册申请者应提交真实、准确、完整的域名注册信息的规定”,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要求积极开展CN域名注册信息核对工作。
根据cnnic公告《关于做好已注册域名信息核对工作的通告》要求。请客户进行域名信息证明材料提交。具体要求如下:对于2009年12月14日实施书面审核之前已注册的域名,域名持有者应在2010年1月28日之前,向我司提交有关信息证明材料。有关信息证明材料为:
1)域名持有者为法人组织的,应当提交工商营业执照(扫描件)、组织机构代码证(扫描件)、注册联系人身份证(扫描件)、有效联系方式(手机、办公电话、电子邮箱、联系地址)。
2)域名持有者为个人或非法人组织的,应当提交注册联系人身份证(扫描件)、有效联系方式(手机、办公电话、电子邮箱、联系地址)。